关于2020—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
全校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教学安排,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1月7月10日--2021年7月17日举行(具体考试日程见附件1),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,严肃监考纪律,营造公平、公正的考风考纪环境,保障教学工作高质量运行,根据《贵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《贵州医科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办法》《贵州医科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贵州医科大学考试与成绩管理办法》《贵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期末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期末考试培训工作
各教学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监考工作的管理,组织召开期末考试工作专题会议,召集全院各教研室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,要求监考教师严格按照《贵州医科大学监考教师操作规范》(附件7)要求执行。各教研室和全体监考教师务必高度重视期末考试纪律。同时督促教研室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准备,作好考前动员宣传和考试安排工作,依规履行监考职责。
考前各班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,并组织学生学习贵州医科大学考生答题须知(附件3)及学校考试相关规定。
二、进一步加强院级巡考工作
各教学单位需提前做好院级巡考安排,考试期间由院级巡考人员对所有考场的秩序、监考教师履职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填写《贵州医科大学期末考试考场检查记录表》(附件5)及《贵州医科大学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记录》(附件6),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。
三、期末考试期间工作
各教研室要严格认真完成期末考试准备,按时组织教师监考,并在考前30分钟将以下材料发给监考老师。
(一)考试试卷
学生考试座签表及签到表(教务系统下载)
(三)贵州医科大学考生答题须知(附件3)
贵州医科大学考场监考记录2份(附件4)
贵州医科大学期末考试考场检查记录表2份(附件5)
监考老师携带考试相关材料提前到达考场,准确填写考场检查表,做好考场安排,要求考生按学生考试座签表次序入座。
四、考试工作专题会议、考场检查材料归档
(一)期末考试工作专题会议及监考教师培训会后,由各教学单位将会议总结、会议照片汇总,于2021年7月9日16﹕00之前将电子版发教务处考务科存档。
(二)期末考试结束后由各教学单位做好考场检查材料的纸质汇总(附件5、6),连同院级巡考安排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存档(花溪校区颂雅楼4-25室),附属医院提交扫描电子版;院级巡考、考场现场照片(3-5张)统一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工作邮箱。
校级巡考由本科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、教务处组织完成,巡考中若发现并查实因监考教师未履行监考职责出现学生作弊情况,将按《贵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
考试安排事宜办公电话:教务处考务科0851-88416068;
巡考检查事宜办公电话: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0851-88416070。
附件:1.贵州医科大学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
2.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名单
3.贵州医科大学考生答题须知
4.贵州医科大学考场监考记录
5.贵州医科大学期末考试考场检查记录表
6.贵州医科大学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记录
7.贵州医科大学考试与成绩管理办法
8.贵州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办法
9.贵州医科大学考试工作流程图
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
2021年7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