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
教务处工作职责
一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、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,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校教学工作计划,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推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;研究并提出有关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及调整方案、教学体制改革方面的意见和实施办法。
二、组织制定和修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、检查。
三、负责全校本、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及相关工作。
四、负责组织全校本、专科学生的考试及考试管理工作。
五、指导各教学单位制定专业的实践课程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、实践选修课等实践教学计划,认真组织实施
六、负责指导教学基地、实习基地的建设。
七、加强教材建设及管理、研究工作。
八、负责全院教室及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。
九、负责整理和管理教学档案,做好教学统计工作及相关工作。
十、负责教学督查、管理等维护教学秩序、保障教学质量的相关工作、
十一、负责教学改革、课程建设、教学质量评估、评审、奖励及相关工作。
十二、深入基层,了解教学有关情况,当好院领导的参谋。
十三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