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   |    加入收藏

机构设置

教务处工作职责

教务处工作职责

    教务处在学校党政领导下,本着“敬业、精业、务实、求真”的精神,以本科教学为中心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加强内涵建设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实现学校教育事业规模、结构、质量、效益协调发展的目标。主要职能包括研究制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,调整建设本科专业,制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,组织开展教学改革,推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,做好教学运行管理与服务、学籍学历学位管理、实验实践教学管理、考试管理、教材管理和教室管理等各项工作。    

一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、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,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校教学工作计划,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推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;研究并提出有关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及调整方案、教学体制改革方面的意见和实施办法。

二、组织制定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、检查。 

三、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及相关工作。

四、负责组织全校本科学生的考试及考试管理工作。

五、指导各教学单位制定专业的实践课程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、实践选修课等实践教学计划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 

六、负责指导教学基地、实习基地的建设。 

七、加强教材建设及管理、研究工作。

八、负责全校教室及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。

九、负责整理和管理教学档案,做好教学统计工作及相关工作。

十、负责教学督查、管理等维护教学秩序、保障教学质量的相关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教学改革、课程建设、教学质量评估、评审、奖励及相关工作。 

十二、深入基层,了解教学有关情况,当好校领导的参谋。 

十三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  




通讯地址:贵州省贵安新区安康大道6号贵州医科大学

邮编:561113

联系电话:0851-88582673  88582706

版权所有@贵州医科大学教务处

贵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0 版权所有   地址: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 邮编:550025   联系我们:0851- 84160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