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
实验教学科
1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实验教学各项管理制度,组织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2、制定关于充分、有效利用学校资源,特别是大型、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率;增加开放性实验;提高学生综合性实验、设计性实验比例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3、负责实验教学宏观管理和监控,督促院系按计划、按要求开展实验教学和校内实训工作。
4、审核各类实验课教学的学生分组情况,负责实验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和统计。
5、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研究工作;组织申报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、立项等。
6、做好实验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,实验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与汇总工作,及时报送状态数据。。
7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实验教学大纲的制订和修订工作。
8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实验教学质量的检查、评估和表彰工作。
9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,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,拟定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,组织实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工作,审查实验室的设置、改建、调整等工作。。
10、做好实验教学经费的预算和实验室耗材的审核、监督工作。
11、定期举办实验室工作研讨会,进行实验教学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交流;定期召开实验室总结表彰大会,奖励实验教学质量明显提高、实验室管理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。
12、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、评审及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