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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暑期实习安全管理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1-07-25   点击数:

关于加强暑期实习安全管理的通知

 

各学院、各附属医院、教学医院、实习基地:

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学校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和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校疫防办发〔2021〕3号)要求,同时因近期的雷电暴雨极端天气可能造成洪涝灾害,请各学院及各实习基地加强暑期对实习生的管理,做好以下工作:

一、加强对实习生的防疫教育指导,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教育,强化实习生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,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,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少聚集、“一米线”等基本卫生习惯,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。

二、各学院实习管理部门应随时与各实习基地保持联系,确保实习学生在岗,并能随时取得联系。

三、严禁实习生在此特殊季节不假外出,尤其是独自乘坐汽车、船舶等交通工具不假外出。特殊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,如需要乘坐汽车、船舶的,需与各学院及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方可离开。

四、加强对实习生防灾减灾的安全教育,增强实习生科学防灾意识和灾害避险自救能力。特别是暴雨期间尽量不出门,必须外出时,应绕过积水严重地段;应避免路灯、高压电线、变电站等电线集中经过路段。

五、严禁实习生在各种河流、湖泊、水库游泳。

六、严禁实习生私自外出野外宿营、野钓或开展其他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活动,如为集体活动,必须报经各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进行。

七、各实习基地组织的实习教学相关集体活动,也要充分考虑到雨季的特殊情况,制定可行的方案,报学校各学院及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。

八、其他未尽事宜,请各学院及各实习基地严格加强管理。如有特殊情况,请及时与各学院联系,并通报教务处。

教务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

    左临轩       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贵州医科大学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7月2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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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我们:0851- 8416061  邮政编码:550025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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